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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厂搬迁补偿金打给谁

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bjqycqls.com/ 时间:2022-08-17 14:25:21

  工厂大多都是处在一些较为偏僻的位置,所以工厂基本上都是包吃包住的,不过有些工厂可能也会面临征地拆迁的,这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,当然人家也会给工厂一些补偿的,那么工厂搬迁补偿金打给谁?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。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!  

  一、工厂搬迁补偿金打给谁

  工厂搬迁补偿金肯定是打给工厂的所有权人的,有些工厂可能是租赁的,所以厂长不一定就是所有权人的。

  二、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

  (一)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。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,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,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,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,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,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、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,不得解除劳动合同。

  (二)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,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,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,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。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,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,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,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;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,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,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。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,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《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,实行属地管理。

  三、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可被解约吗

  员工可被解约。

  公司方面的做法并无不当,《劳动法》第26条规定: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14条也有相应规定。只要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实际情况相比,出现了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”事由,用人单位便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原有劳动合同,如果不能达成一致,用人单位则可以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,单方解除劳动合同。

  工厂搬迁的话,肯定是有员工不愿意跟着去的,此时该给补偿的要给补偿,千万不能一点不给就把人家给打发了,这样比较容易引起纠纷,弄不好还会打官司的。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平台律师,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